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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最迟年底公布 强调以人查房
2014-06-04
  6月2日消息,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务院,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依法以人查房”已被写进《条例》第6章第72条,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实行互通互享更是“板上钉钉”。
  根据最新修订的《条例》第72条,主旨秉承“依法查询”的原则对社会职能服务部门开放查询服务系统,同时有限制地放开个人“以人查房”查询服务系统。具体内容如下:“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取得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督机关等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查询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起草。”
  《条例》第74条明确规定,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动产登记资料共享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需对不动产保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提供查询服务,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
  目前,国土部正在提交《条例》给国务院法制办,因为不动产登记任务的紧迫性,有国土部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相关人士预计国务院法制办最晚于2014年年底出台,但因为涉及众多部委利益,该人士担心《条例》会像《土地管理法》(修订案)一样被搁浅多年。
  有业内人士预测,《条例》将促使部分人员进行恐慌性抛售,从而促进未来房地产(论坛)市场新房、二手房、租赁市场的有效供应量。【凤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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