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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改再领全国前列 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
2014-07-31

   地产中国合肥讯:作为一直走在全国土地改革前列的安徽省,其第二次土地改革再次拉开帷幕。记者从安徽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处获悉,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内部会议上正式确定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改革时间表。随后,安徽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每户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量化个体权利,这意味着安徽将全面启动土地确权。

  除了土地确权,《方案》还明提出,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若主动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最高可获得6万元/亩的补偿。

  全面启动土地确权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当天,安徽省对外发布了《安徽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安徽启动第二次土地改革。《意见》指出,安徽将先行在涡阳县、颍泉区等20个县(区)开展改革试点。

  近日,安徽出台《方案》,明确指出安徽省将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土地制度。

  《方案》提出,2014年要在20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启动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建设;2015年,20个试点县完成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7年,全省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

  安徽土地改革的重点正是土地确权。《方案》指出,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明确每户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量化个体权利。

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安徽各区县已经召开了确权工作动员会并展开了大规模的培训工作。
  建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除了土地确权,在土地改革中,另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让农村宅基地退出。

  安徽省出台的上述 《方案》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出租等方式,按照现行建设用地标准,将宅基地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等。农村村民主动退出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宅基地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或者政府予以奖励,并采取经济或其他手段予以激励。同时,也允许农村村民通过流转方式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

  安徽国土厅厅长孙爱民表示,安徽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村宅基地一直是土地管理中的难点。一方面,由于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总量不足,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屡禁不止,应该保障的宅基地保不了;另一方面,该退出的宅基地退不出来,特别是皖北地区空心村现象严重。

  安徽社科院乡镇所所长谢培秀表示,宅基地退出后有几个可能的用途:复耕成耕地,或是将来进入集体建设用地的范畴,而宅基地退出后,释放出的指标将非常可观。

  安徽省国土厅表示,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是安徽省深化土地改革的重要内容。2013年,作为全省唯一的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宁国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后复垦为农用地的,将对原使用人予以补助,根据不同类型,每亩最高可获6万元补助。

  有经济界人士认为,宅基地如何退出,一直是土地改革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难题,安徽此举若能化解这一难题,那么土地改革也就成功了一大半。【地产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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