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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旨在激发农民创造活力 尊重农民意愿
2014-08-06
  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如巨石落水,激浪千层,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执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结构可能因此得以根本性的破解,在我国社会管理的历史上具备划时代的意义。
  然而,城市大门的吱吱开启,并没有引来一致的欢呼,相反,由此引发的复杂的社会情绪颇值体味和考量。有媒体在城市街头随机采访农村人员对于“进城”的意愿,竟有9成人回答“不愿意”。除了“城市没有农村好的自然环境,农村没有城市的交通拥堵,农村的生活有更多的自由空间”等理由,他们提出了关乎安身立命的疑问:农民进城能否完整的享受城市居民的各项福利保障?农村居民没有了土地靠什么生存?
  毋庸置疑,今天的中国,城市的发展需要农民的参与和奉献,城市的活力需要集聚从农村带来的优质创造资源。在以往农村实施的“联产承包”出现的制度性优势枯竭,“三农”的发展遭遇瓶颈阻遏的当下,需要有新的大的改革举措出台来进一步激发活力。改革户籍制度是顺应时势之举,也是整个社会转型所需。
  这项重大改革政策的主要对象是占全国人口近半的农村人口,因此改革成功的前提是严格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要让农村人口主动参与到这场深刻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变革中来,首先必须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让城市特别是担任户籍改革主角的中小城市和城镇,在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向进城后的农民提供足额平等的保障。其次必须向他们提供充足的发展机遇。进入城市,农民的技能与智慧能否彻底解除历史性身份约束参与平等竞争?居住农村,农民的土地等资源能否通过制度的解放进入市场从而在流通中实现增值?而他们的土地等资源在流转、集约过程中又如何让基本权益得以保障,不至于成为一种变相的掠夺?
  显然,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相信随着各项具体政策的出台,户籍改革制度能够得以积极稳妥的实施,迎来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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